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复杂条件下水仓快速高效清淤机器人应用与研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针对煤矿水仓清淤难题,研制一套煤矿井下水仓智能清淤机器人,设计自主化水仓智能清淤机器人的系统结构,变“人工式”为“半自主式”、变“周期性”为“在线式”。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仅划分1个标段(包)。主要采购范围为研究水仓智能清淤机器人水仓避碰安全保障机制,研究在非结构环境下自主化清淤机器人实现高效可靠清淤作业流程中路径规划方法,实现高精度局部环境探测;实现矿井水仓清淤的在线化、遥控+自主化,为智能化矿山建设、减人增效提供技术及装备支撑。
2.1.3:项目地点:新疆公司屯宝煤矿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1)主要研究内容
① 机器人语音控制及交互技术研究;
② 基于数字孪生方法的遥操作交互技术;
③ 水仓智能清淤机器人系统结构设计与优化研究;
④ 水仓智能清淤机器人应用工艺技术研究。
2)预期目标
(1)研制一套水仓煤泥自动挖掘、脱水、运输的机器人系统,具备煤泥清挖、自动输送、固液分离、煤泥块装运等功能,具备定位、跨介质半自主导航等创新功能,从而实现水仓的及时、高效、安全清理。
(2)形成一套矿井水仓清淤机器人作业的工艺流程和作业标准,在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公司水仓实现全流程清淤作业演示。
(3)项目研发的产品相比于传统矿用清仓机械具备更高的智能化水平,能够极大的减少清仓人员的数量及工作强度,进一步降低清仓过程中的风险性,相关技术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4)在专业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受理发明专利3项,申请软件著作权1项,项目验收时论文以见刊或获得录用证明为准、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通知书为准。
2.4 项目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生效起18个月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作业机器人研究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若投标人有相关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并附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作业机器人研究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28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04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