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东营公司胜利电厂三期第二台1X660MW热电工程项目高压厂用变压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胜利电厂三期第二台1×660MW热电工程由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胜利电厂现有一期2×220MW(1#、2#机组)+二期2×300MW(3#、4#机组)+三期第一台(5#机组)1×660MW,于2015年12月投产。本项目建设三期工程第二台机组(6#机组)。
本次招标范围是2台高压厂用变压器(1台40/25-25MVA/22kV,1台20MVA/22kV)及相关附属设备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设备及相关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指导、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工作。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其他:交货期:计划合同签订生效后36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胜利发电厂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额定容量≥40MVA,额定电压≥20kV)高压厂用变压器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额定容量≥40MVA,额定电压≥20kV)变压器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