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各单位2025-2026年机动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准能集团机动车辆,包括各类越野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皮卡车、客货车、新能源越野车等,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求,需要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机动车辆维护维修服务。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黑岱沟露天煤矿、准能选煤厂和炸药厂机动车辆维修保养。
第二标段:准能设备维修中心、生产服务中心和应急保障中心机动车辆维修保养。
第三标段:哈尔乌素露天煤矿、哈尔乌素设备维修中心、哈尔乌素选煤厂和哈尔乌素生产服务中心机动车辆维修保养。
第四标段:智能信息中心、基建工程管理中心、公用事业公司、循环经济科创中心、肖家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循环经济产业孵化基地和煤炭经销公司机动车辆维修保养。
2.1.3服务期:
第一标段:黑岱沟露天煤矿、准能选煤厂和炸药厂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第二标段:准能设备维修中心、生产服务中心和应急保障中心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第三标段:哈尔乌素露天煤矿、哈尔乌素设备维修中心、哈尔乌素选煤厂和哈尔乌素生产服务中心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第四标段:智能信息中心、基建工程管理中心、公用事业公司、循环经济科创中心、肖家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和煤炭经销公司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循环经济产业孵化基地2024年12月8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二类或以上汽车维修;或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证明,许可范围须包含二类或以上汽车维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机动车辆维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本项目设置限中原则。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可投标多个标段,但在同类型标段中最多只能有一个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001、002、003、004为同一类型标段。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