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2024年8月-2025年8月助燃用油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2024年8月-2025年8月助燃用油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
序号 |
材料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质保期 |
执行标准 |
1 |
柴油 |
0号 |
吨 |
361 |
|
发热量不低于9600大卡,运动粘度不小于3.0,闪点不低于60。 |
2 |
柴油 |
-10号 |
吨 |
65 |
|
发热量不低于9600大卡,运动粘度不小于3.0,闪点不低于60。 |
交货地点: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夏家营工业园区
交货期:采用分批次供货方式,接买受人通知后2天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柴油);
3.2.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类),如委托给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第三方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类)及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扫描件);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至少完成3项柴油供货业绩
近3年指: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同类型柴油(0号或-10号)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1)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供货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发票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10-28 17:30至2024-11-04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