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5、6 号机组非放废水二类污染物处理子 项建安工程。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海阳核电厂。
建设规模:海阳核电项目非放废水二类污染物处理子项建安工程。
2.2 招标范围
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5、6 号机组非放废水二类污染物处理子项建安工程,采 购范围如下:
1)非放废水二类污染物处理子项建安工程的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坑 开挖与回填、地基、沟道工程;基础工程;上部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2)非放废水二类污染物处理子项建安工程的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备、 管道、保温、防腐、电气接线、配电装置、设备接地、控制、保护及测量、电缆 等施工。
3)该子项区域内的地下设施(包括管沟、工艺管道、雨水管、污水管等所 有管道)、道路、地坪、绿化、围栏、防雷接地等建筑、安装;
4) 本子项范围内的厂内大件物项运输;
5) 本子项范围内的单体调试与系统调试配合。
详细范围见招标文件(下册) “附件二:采购技术规格书”。
2.3 工期
暂定 2025 年 02 月 15 日开工,开工至竣工验收的绝对工期为 410 天,其 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下册) “ 附件二:采购技术规格书 ”,具体开工日 期及进度要求以招标人发布的计划或正式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条件: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及以上资质;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全面履行合同 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近 5 年内承担过类似废液处理工程施工业绩。
3.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含 同一工程不同标段等法律法规除外情形)。
3.5 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 大问题。
3.6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 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 黑名 单”;
(4)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 内;未被列入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7 其他要求:
(1)通过 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及 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 内;
(2)近 36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 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 事故;
(3)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 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当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 被责令停业;b)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c)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d) 存在与招标人解除合同或因投标人原则导致与其 合同业主方解除合同的情况。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4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