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大同湖东发电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发电工程发变组保护设备及辅助设备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湖东项目通过关停大同第二发电厂一期6台200MW机组、合计1200MW火电机组,以“上大压小”方式在云州区异地新建2×100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并向京津唐负荷中心送电和向大同市供热。湖东项目厂址位于大同市云州区党留庄乡境内,西北距大同市区12km,距大同第二发电厂东南方向约10km,属于异地新建工程。湖东项目已列入大同市“十四五”供热专项规划,投产后承担2800万平米的供热面积,满足大同市的市区、御东新区和云州区2025年的热负荷需求,项目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机组,一次再热、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供热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项目暂按1000kV出线与电网连接,年利用小时4500小时。
2.1.2招标范围:本工程共建设2台机组,本招标文件含发变组保护、起备变保护、1000kV断路器保护屏、220kV母线保护、机组同期屏、机组故障录波屏、1000kV线路故障录波器屏、220kV故障录波器、机组变送器屏、厂用电快切装置屏、交直流试验电源屏及其他附属设备,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3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暂定),具体交货到现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应满足工程需求。
2.1.4交货地点: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区党留庄乡邢庄村西项目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电气系统保护设备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29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