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秦皇岛公司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四大管道支吊架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2×350MW高效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和供热首站,采用供热扩大化的新型低压缸零出力供热机组,供热能力可替代原有机组并缓解秦皇岛市近远期的供热缺口及增长需求,本项目预计2025年9月投产。
2.1.2招标范围: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四大管道支吊架,包括主汽管道(含高旁入口管道)、低温再热蒸汽管道(含高旁出口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含低旁管道)、高压给水管道、给水再循环管道等支吊架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指导、性能试验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3交货期:交货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 4个月内具备交货条件。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在安装现场车板交货。
2.1.4供货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532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工程四大或六大管道成套支吊架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不包括与锅炉厂、汽机厂签订的分包供货合同),且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29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