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甘肃发电有限公司集控中心主站侧电力监控集中管控系统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4-GSGS11-FW01
2.2 项目名称:甘肃发电有限公司集控中心主站侧电力监控集中管控 系统建设
2.3 建设地点:兰州市集控中心、酒泉市瓜州县、酒泉市玉门市、白银市 景泰县、武威市民勤县
2.4 建设规模:1415.3MW
2.5 计划工期:2 个月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是覆盖甘肃发电有限公司集控中心以及下 属 13 个场站与集控系统相关联的所有主机设备,网络设备及网络安全设备。在 集控中心以及下属 13 个场站严格执行“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 加密 ”等安全防护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一个集中管控的安全管理中心支持下的 三重防护体系架构 ”,实现集中管控的安全管理要求,使得生产控制大区所有 主机设备、网络设备及网络安全设备实现联防联动,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统 一管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注册企业。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 2 个集控中心网 络安全(电力监控)管控平台建设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首
页、签字页、供货范围及说明页)。
备注: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2.3 人员资质要求:服务人员必须具备行业相关项目经验。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 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10 月 29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