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莒县等八个风电场一次调频主动支撑功能升级改造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75-1号。为能有效响应山东电网[2023]211号文件的要求。同时,满足 山东监管办公室关于《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考核要求。在原有新能源厂站增加通过一次调频主动支撑系统一套,与站内原有风机能量管理平台、AGC、SVG、PMU装置等进行数据交互,并完成现场验收测试。原有站内能量管理平台、AGC、SVG、PMU按需进行对应的功能升级。
2.1.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莒县等八个风电场一次调频主动支撑功能升级改造,详见技术部分。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4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2.1.4质量要求:
(1)投标人应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计划。详尽全面的用户需求调研分析是系统实施的基础,做好需求调研分析以及系统设计工作,做好系统各阶段实施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各个阶段的计划、方案、报告、质量检测、项目进展状态等相关文档。
(2)在项目实施、试运行期间,投标人应指定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若系统出现问题或故障,投标人应免费进行故障处理和软件更新。
(3)质保期内,投标人应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响应,并提供技术支持人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保证招标人可随时找到相应的技术人员。如投标人在12小时内无法远程解决招标人所提出的维修要求,必须在报修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投标人必须保证在报修36小时内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4)做好招标人培训工作。系统用户培训工作的好坏关系到系统贯彻与实施的质量与效率,培训教师、培训工作量、受训人员、培训考核等都应具有较高质量和水平。
2.1.5服务地点:本项目服务地点为莒县、胶南、文登、新区、诸城、夏津一期、夏津二期、新泰风电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电(或光伏)电站调频系统(或主动支撑系统)供货或施工或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