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尿素集中采购(二标段,1年)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庄河公司、大开厂2家电力企业分别位于庄河市黑岛镇和大连市经济开发区。脱硝工艺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方法,即在装有催化剂的反应器里,烟气与喷入的氨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发生还原反应,生成无害的N2 和H2O,实现脱除氮氧化合物的目的。年尿素用量约5400吨。 厂址所在地:庄河公司辽宁省庄河市黑岛镇,大开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路90号。
招标范围: 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2家电厂尿素采购,其中 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预估量3600吨, 大连开发区热电厂预估量1800吨,合计预估量5400吨,具体数量以此期间的用量为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0月31日。详细要求见技术文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本次招标尿素生产商的授权或与其签订销售协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尿素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尿素样品化学成份检验报告;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3辆自有车辆行驶证盖章复印件或提供3辆租赁车辆合同或协议及租赁车辆行驶证盖章复印。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30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