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 吉林热电有限公司“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煤斗防堵装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以下吉林热电厂)位于吉林市江北化工区,是国家“一五”时期前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之一。吉林热电厂共建有11台机组,1~4号机为单机容量35MW,建于1956~1958年,5~7号机为单机容量65MW,建于1959年,8~9号机为单机容量125MW,建于2003年,上述机组均为前苏联制造;10~11号机为单机容量200MW,建于1988~1989年,为国产机组,10号机于2008年进行通流改造扩容至220MW,11号机于2009年进行通流改造扩容至220MW,11台机组总装机最大时容量为1025MW。1~7号机组于2014年前退役关停,现8~11号机组运行。本期新建机组通过关停现有8、9号机组(2×125MW)、10、11号机组(2×220MW)等容量替代方式建设2×350MW机组。 经 批准,2023年11月成立了 吉林热电有限公司,由吉林公司全资设立。 吉林热电有限公司作为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对 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
招标范围: 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煤斗防堵装置设备招标范围主要包含2台炉的12台原煤仓清堵机、一体化双向液压闸板阀和脉冲清壁装置设备本体、天方地圆过渡煤斗及其附属设备的本体、设计、制造、供货、检验、运输、安装指导、试验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暂定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同时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额定出力≥60t)旋转清堵机和脉冲清壁装置的合同业绩2份(若同一合同业绩中同时包含旋转清堵机和脉冲清壁装置的业绩,算一份业绩;若非同时包含,1个旋转清堵机业绩和1个脉冲清壁装置业绩合起来算一份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