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智能照明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江苏公司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建设两台100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2.1.2招标范围: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采购一套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照明灯具(汽机房、锅炉房、道路、煤仓间及其两侧电控楼、电除尘电控间、柴油发电机房等区域)、消防应急疏散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除上述全部配件、材料、备品、专用工具外,还需要提供保证设备指导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0天内第一批灯具、材料及智能控制系统所需组件等设备供货至现场;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具体交货批次与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满足实际工程进度需求。 交货地点:国能常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投标人须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得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代理商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智能照明控制系统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同一代理商只能参与一个品牌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