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锻造项目5#-6#坯料加热炉改造、7#-8#坯料加热炉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锻造项目5#-6#坯料加热炉改造、7#-8#坯料加热炉设备采购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特种铝合金锻造生产线改扩建项目5#-8#坯料加热炉,用于铝及铝合金棒料、模锻件等的加热工艺处理过程。
2.4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三道街11号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场。
2.5招标范围:
5#-8#坯料加热炉,采用推进式空气循环电阻加热炉形式,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
主要技术参数如下:炉膛最高温度:5#、7# 为600℃,6#、8#为700℃,工件加热温度:5#、7# 为250-550℃,6#、8#为250-680℃;
炉膛有效区域内炉气温差:≤±5℃;
加热方式:电加热 ;
装卸料方式:RGV小车(或天车)装卸料 ;
执行标准:满足 GJB509B要求
2.6交货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4.5个月内全部到货完毕。
2.7交货地点: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安装场地
2.8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9质保期: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5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推进式空气循环电阻加热炉设备制造或改造业绩)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需能反映标的物内容、时间、数量等关键信息)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无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12个月内无工亡事故,并出具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未发生与履约相关并败诉的法律诉讼,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安全承诺要求,格式见招标文件。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10-31 09:00:00至 2024-11-08 16: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