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吉林公司九台电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造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吉林分公司九台电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九台电厂
2.2规模:九台电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造设备采购
2.3建设工期:2024年12月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多能效复合填料自优化污水处理装置2套、高效多层深入净化污水装置1套、全自动循环反冲精滤过滤装置1套、多因子自动加药系统1套、调蓄及综合提升系统1套、智能化就地及远程采集、监控系统平台1套。
2.6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华能九台电厂
2.7交货期:2024年12月1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备改造项目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07日17时00分止。
本吉林公司九台电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造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吉林分公司九台电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九台电厂
2.2规模:九台电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造设备采购
2.3建设工期:2024年12月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多能效复合填料自优化污水处理装置2套、高效多层深入净化污水装置1套、全自动循环反冲精滤过滤装置1套、多因子自动加药系统1套、调蓄及综合提升系统1套、智能化就地及远程采集、监控系统平台1套。
2.6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华能九台电厂
2.7交货期:2024年12月1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备改造项目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0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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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