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泰安公司输煤、翻车机系统运行维护(三年)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泰安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公司位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安高新区,占地面积700.7亩,装机容量70万千瓦。两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于2013年3月通过核准,同年12月开工建设,#1、2机组分别于2015年8月、10月投产发电,配套热网同步投运,目前承担着泰安市区、高新区居民供暖及周边企业供工业蒸汽的供热任务。由于泰安公司维护人员缺少,需将输煤、翻车机系统及所属设备运行维护进行外委。
1、承担所有燃料区域内的输煤系统设备、设施的小修、消缺维护、卫生清理(不包含干灰棚周围及拉灰污染的道路)、皮带巡检、保护系统设备安装(包含拉绳、纠偏、煤流、撕裂等设备的安装)等工作(输煤系统不承担电气、热控专业负责的设备检修)。2、承担翻车机系统及辅助设备运行操作、检修设备(包含电气、热控、机修、液压所有工作的维护及智能化所有机务部分的维护)、车皮车底清扫,冬季冻煤清理,火车车底可燃物垃圾的清运等工作。输煤、翻车机系统管辖地界范围内由于新建、技术改造等增加的设备及设施,其检修、维护仍归投标方负责,在承包期限内不再进行变更。
泰安热电有限公司公司# 1 至# 2机组输煤、翻车机系统设备日常维护计划工期为:输煤运维自2024年 12 月 21日 起至 2027年 12 月 20 日 止(总工期36个月);翻车机运维自2025年 2 月 14日 起至 2027年12 月 20 日 止。(总工期 34个月6天),地点:山东省泰安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输煤系统运行维护或翻车机运行维护或翻车机大修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06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