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州房屋改造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郑州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汝州房屋改造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汝州市指定地点;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拟对汝州部分房屋进行改造,主要针对窗户、室内门及单元玻璃门等进行改造施工;估算价:3989000.01元;
2.4计划工期:8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汝州房屋改造工程项目拟对汝州部分房屋进行改造,主要针对窗户、室内门及单元玻璃门等进行改造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项目编号:2024-JWYZDH-G10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3.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至2021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施工改造项目且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业绩。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5.1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
本招标项目汝州房屋改造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郑州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汝州房屋改造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汝州市指定地点;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拟对汝州部分房屋进行改造,主要针对窗户、室内门及单元玻璃门等进行改造施工;估算价:3989000.01元;
2.4计划工期:8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汝州房屋改造工程项目拟对汝州部分房屋进行改造,主要针对窗户、室内门及单元玻璃门等进行改造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项目编号:2024-JWYZDH-G10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3.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至2021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施工改造项目且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业绩。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5.1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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