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起重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拟通过关停大港一期2台320MW机组、大港二期2台328.5MW机组,合计1297MW,以“关停替代”方式在原厂内预留场地新建2×660MW超超临界湿冷机组,并向京津负荷中心送电和向天津市供热。工程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东南端,工程建设 2×660 MW 超超临界湿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电厂暂按 220kV出线与电网连接(最终以接入系统报告和审查意见为准),年利用小时 4500 小时。
2.1.2招标范围:提供与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配套的水工起重机械设备(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2台、半门式起重机2台、LX型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1台)及其附属设备
2.1.3交货期(货物):暂定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2.1.4交货地:施工现场买方指定点(车板上)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子项通用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主钩起重量≥50t且跨度≥14m)起重机械设备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0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