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25-2027年辅助生产工作业务外包(第一标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25-2027年辅助生产工作业务外包(第一标段)工作。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25-2027年辅助生产工作业务外包(第一标段)。
2.1项目名称: 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25-2027年辅助生产工作业务外包(第一标段)项目。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25 日,占地面积1723亩,是一户以铅锌冶炼为主,集冶金、化工、精深加工及科研为一体的企业。本次将对公司2025-2027辅助生产工作业务外包(第一标段)开展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公司熔炼厂、电铅厂、焙烧厂、制液厂相关辅助生产业务。(详见公告附件)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洲路1号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内。
2.5招标范围:公司熔炼厂、电铅厂、焙烧厂、制液厂相关辅助生产业务。(详见公告附件)
2.6 服务期限:三年(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其中:第一年合同直接签订,第二年合同视第一年合同期履约情况而定,第三年合同视第二年合同期履约情况而定。招标人根据投标人合同期履约情况(合同履行能力、履约后评价、ADID考评等),可选择不续签合同,投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2.7 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25-2027年辅助生产工作业务外包(第一标段)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和能力。若投标人为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财务状况承诺或近三年(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承诺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至今具有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验收资料或业主证明,以证明材料签署日期为准。
注: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辅助生产业务类项目业绩。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或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项目团队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并持有有效的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类别为危险化学品或金属冶炼),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单位职工。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类别为危险化学品或金属冶炼)、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5.2项目安全负责人
为本项目配备项目安全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满足下列其中一项要求:
1)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为投标人所在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或毕业证)、注册证、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2)具有2年及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经历,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类别为危险化学品或金属冶炼),并应为投标人所在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或毕业证)、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类别为危险化学品或金属冶炼),以及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注:安全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应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类别为危险化学品或金属冶炼),且首次取证时间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与项目实施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良好的业绩和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连续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件;成立时间不足上述要求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安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约事件或者拖欠员工工资现象,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05 09:00 至 2024-11-12 17:00 (北京时间)。
本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25-2027年辅助生产工作业务外包(第一标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25-2027年辅助生产工作业务外包(第一标段)工作。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25-2027年辅助生产工作业务外包(第一标段)。
2.1项目名称: 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25-2027年辅助生产工作业务外包(第一标段)项目。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25 日,占地面积1723亩,是一户以铅锌冶炼为主,集冶金、化工、精深加工及科研为一体的企业。本次将对公司2025-2027辅助生产工作业务外包(第一标段)开展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公司熔炼厂、电铅厂、焙烧厂、制液厂相关辅助生产业务。(详见公告附件)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洲路1号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内。
2.5招标范围:公司熔炼厂、电铅厂、焙烧厂、制液厂相关辅助生产业务。(详见公告附件)
2.6 服务期限:三年(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其中:第一年合同直接签订,第二年合同视第一年合同期履约情况而定,第三年合同视第二年合同期履约情况而定。招标人根据投标人合同期履约情况(合同履行能力、履约后评价、ADID考评等),可选择不续签合同,投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2.7 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25-2027年辅助生产工作业务外包(第一标段)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和能力。若投标人为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财务状况承诺或近三年(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承诺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至今具有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验收资料或业主证明,以证明材料签署日期为准。
注: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辅助生产业务类项目业绩。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或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项目团队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并持有有效的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类别为危险化学品或金属冶炼),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单位职工。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类别为危险化学品或金属冶炼)、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5.2项目安全负责人
为本项目配备项目安全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满足下列其中一项要求:
1)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为投标人所在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或毕业证)、注册证、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2)具有2年及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经历,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类别为危险化学品或金属冶炼),并应为投标人所在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或毕业证)、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类别为危险化学品或金属冶炼),以及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注:安全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应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类别为危险化学品或金属冶炼),且首次取证时间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与项目实施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良好的业绩和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连续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件;成立时间不足上述要求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安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约事件或者拖欠员工工资现象,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05 09:00 至 2024-11-12 17: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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