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1)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装船泊位(4#泊位)升级项目,拟在装船码头 4#泊位码头栈桥下方新增一座集装箱式岸电站,为装船码头4#泊位停靠船舶提供岸基电源,4#泊位为7万吨泊位,配套容量为1680kVA的中压变频岸电装置,可提供6.6kV/60Hz电源。集装箱式岸电站10kV电源引自港区已建 2#变电所高压配电室,通过在 2#变电所内新增一台高压馈电柜可以满足供电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岸电系统相关的深化设计、制造、防雷、接地、第三方检测(CCS船级社或具有同等资质检测单位)、运输、安装、系统调试、配套视频监控系统等。(2)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装船泊位(5~8#泊位)升级项目,拟在装船码头5#-8#泊位码头栈桥下方新增一座集装箱式岸电站,为装船码头5~8#泊位停靠船舶提供岸基电源,5~8#泊位为1万吨泊位,配套容量为1280kVA的低压工频岸电装置,可提供400V/50Hz电源。集装箱式岸电站内10kV电源引自4#泊位集装箱式岸电站,主要内容包括岸电系统相关的深化设计、制造、防雷、接地、第三方检测(CCS船级社或具有同等资质检测单位)、运输、安装、系统调试、配套视频监控系统等。
2.1.2.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其中4#泊位配套岸电设施120日历天具备连船条件;5~8#泊位配套岸电设施180日历天。
2.1.3.项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临港东路1075号珠海港务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容量不小于1500KVA岸电施工或改造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为一级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容量不小于1000kVA岸电施工或改造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