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水处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水处理系统包括:(1)自来水厂,处理方式:混凝沉淀方式,处理能力:120m3/h;(2)矿井水处理厂:处理方式:混凝沉淀方式,处理能力:100m3/h;(3)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区):处理方式:活性污泥中的CAST(卡斯特)工艺,处理能力:15m3/h;(4)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广场):处理方式:活性污泥中的CAST(卡斯特)工艺处理能力:25m3/h;(5)纯净水站:处理方式:反渗透方式处理能力:4m3/h;(6)中水管网Φ125,总长度3500米;自来水管网Φ125,总长度4000米(以管道进入建筑物房间处为界,管道进入房间以外为主管网);(7)消防运维:消防水供给,消防设施及官网维护。招标方将水处理系统日常运行委托中标方负责,中标方保证水质达到环保要求,保障矿井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中标方负责水处理系统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查及运行监控,做好泵房、机组表面及站区场地内的卫生清洁工作;设备设施维护检修;水处理系统运维;矿内、生活区自来水管网及中水管网运维;消防运维。具体服务标准及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后1年止。
2.4 服务地点: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雀尔沟镇大河坝106煤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及以上煤矿或同类型废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无签订生效时间、印章不全、无主要内容且未附充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合同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9日23时59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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