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电厂2025至2026年度厂区消防保卫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
2.2 规 模: 为汕头电厂提供全厂区域消防、保卫相关服务
2.3 标段划分: 广东公司汕头电厂2025至2026年度厂区消防保卫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5 服 务 期: 2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无故延期将按合同或技术协议中的考核条款进行考核。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安全、质量评审,评审不合格招标人可提前解除合同。若投标人中标后未在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工或经招标人评审未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招标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履行合同义务,所发生的费用从投标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并要求投标人赔偿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6 招标范围: 在全厂区域开展日常防火工作,对电厂消防器材进行严格检查、巡视;负责全厂消防接报警处理和火灾扑救工作;在全厂区域开展日常治安保卫工作,值守各门岗,严格核查进出电厂人员、车辆的证件、牌照进;安排人员进行三班制值勤,对全厂区域内进行巡视;负责业务所辖厂区常规消防器材(包括所辖消防栓箱体、灭火器材箱)、消防楼水电、巡逻车辆维护以及其它零星现场日常维护。
本项目需配置人员不得少于44人(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火电厂的消防或保卫或劳务或物业的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人)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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