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及数字化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已于2022年8月30日取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文件(粤发改核准〔2022〕27号);2024年01月25日取得集团投资批复(规函〔2024〕28号)。项目建设单位为汕头海门发电责任公司,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后续管理和创优,现需招标采购文件归档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2.3 标段划分: 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及数字化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
2.5 服 务 期: 36个月,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创优验收全过程完成之日止。
2.6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工程期间项目文件在建设单位各个部门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之间的相互流转;在工程前期对招标人及参建单位进行培训、交底做好台账管理和系统录入及保存备查;工程基建过程中科技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照片档案、光盘档案等的指导、收集、整理、分类、组卷和归档及档案数字化挂接到华能数字档案馆工作;项目影像资料整理与基建文件校对规范;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期间检查、机组达标投产、档案专项验收、竣工结算、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及创优各个阶段档案管理的申报、迎检、问题整改回复工作;高标准完成集团档案专项验收工作;档案方面高分通过达标投产复检和创优检查;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中所约定的与档案管理工作有关的其他工作。本项目需配备1名现场常驻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档案指导专家和至少3名常驻档案技术人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国内火电工程文件归档整理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视同无效业绩。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现场常驻项目负责人须满足要求:拟任现场常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档案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4日17时00分止。
本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及数字化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已于2022年8月30日取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文件(粤发改核准〔2022〕27号);2024年01月25日取得集团投资批复(规函〔2024〕28号)。项目建设单位为汕头海门发电责任公司,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后续管理和创优,现需招标采购文件归档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2.3 标段划分: 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及数字化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
2.5 服 务 期: 36个月,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创优验收全过程完成之日止。
2.6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工程期间项目文件在建设单位各个部门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之间的相互流转;在工程前期对招标人及参建单位进行培训、交底做好台账管理和系统录入及保存备查;工程基建过程中科技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照片档案、光盘档案等的指导、收集、整理、分类、组卷和归档及档案数字化挂接到华能数字档案馆工作;项目影像资料整理与基建文件校对规范;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期间检查、机组达标投产、档案专项验收、竣工结算、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及创优各个阶段档案管理的申报、迎检、问题整改回复工作;高标准完成集团档案专项验收工作;档案方面高分通过达标投产复检和创优检查;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中所约定的与档案管理工作有关的其他工作。本项目需配备1名现场常驻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档案指导专家和至少3名常驻档案技术人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国内火电工程文件归档整理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视同无效业绩。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现场常驻项目负责人须满足要求:拟任现场常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档案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4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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