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产业链延伸示范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产业链延伸示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8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技术升级示范装置、50万吨/年超清洁燃料装置、10万吨/年重液蜡装置、15万吨/年正构单烃分离装置、15万吨/年聚合级α烯烃分离装置、5万吨/年特种醇装置、15万吨/年CTL基础油装置等。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5号)、《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本项目应开展安全评价及安全可靠性论证工作。
2.1.2招标范围:
2.1.2.1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编制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2.1.2.2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编制项目安全可靠性论证报告。
2.1.2.3负责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可靠性论证报告编制所必须的现场踏勘、调研、资料收集工作。
2.1.2.4负责组织和参加各类相关会议。
2.1.2.5协助业主完成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的评审工作,最终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并取得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2.1.2.6协助业主完成项目安全可靠性论证报告的论证工作,最终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并取得论证意见。
2.1.2.7其他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2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40天内完成报告的初稿,50天内提交送审版报告,服务期限至报告取得政府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为止)。
2.2.2项目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制油化工园区A区(详见技术文件图1-2项目位置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投资额不低于100亿元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安全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的合同业绩1份,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投资额证明文件扫描件(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证),安全评价项目须提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报告编制人:须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过程控制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3 17:0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产业链延伸示范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产业链延伸示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8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技术升级示范装置、50万吨/年超清洁燃料装置、10万吨/年重液蜡装置、15万吨/年正构单烃分离装置、15万吨/年聚合级α烯烃分离装置、5万吨/年特种醇装置、15万吨/年CTL基础油装置等。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5号)、《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本项目应开展安全评价及安全可靠性论证工作。
2.1.2招标范围:
2.1.2.1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编制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2.1.2.2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编制项目安全可靠性论证报告。
2.1.2.3负责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可靠性论证报告编制所必须的现场踏勘、调研、资料收集工作。
2.1.2.4负责组织和参加各类相关会议。
2.1.2.5协助业主完成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的评审工作,最终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并取得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2.1.2.6协助业主完成项目安全可靠性论证报告的论证工作,最终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并取得论证意见。
2.1.2.7其他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2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40天内完成报告的初稿,50天内提交送审版报告,服务期限至报告取得政府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为止)。
2.2.2项目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制油化工园区A区(详见技术文件图1-2项目位置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投资额不低于100亿元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安全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的合同业绩1份,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投资额证明文件扫描件(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证),安全评价项目须提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报告编制人:须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过程控制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3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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