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黑龙江公司 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等离子点火装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厂址东侧紧邻哈五公路(G202 国道),西侧临近拉滨铁路及王家窝堡,距离平房站约4.5km。厂址南侧有一回500kV高压线路通过,北侧有两回220kV 线路和哈南十六大道通过。厂址在哈五公路、拉滨铁路和哈南十六大道围成的区域内,厂址南侧紧邻哈尔滨平房区和双城的边界。一期建设2台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分别于2013年、2014年投产。一期出线从厂区东侧引出,向北经转角塔向西以2回220kV线路接入500kV哈南变电所的220kV母线,输电距离约14km,局部与原有的2回220kV线路交叉,出线走廊宽阔。二期规划建设2台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在正常状态下,供热能力为1600t/h,切缸状态下,供热能力为2200t/h,具备提供工业蒸汽能力,拟采用两回500kV出线,接入位于厂址西北侧约 12km处的哈南500kV变电站,项目计划于2024年8月开工建设,第一台机组 2026年6月投产,第二台机组2026年8月投产。
招标范围:项目包括2台660MW超超临界机组配套的等离子点火装置,包括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运输、供货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现场技术服务。
交货期: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生效日起9个月内交货(该批货交齐)到电厂现场,交货地点为工程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电厂现场汽车板车)。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等离子点火装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