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秦皇岛海港项目前期支持性文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秦皇岛海港光伏项目分为秦皇岛海港3万千瓦光伏项目、秦皇岛海港2万千瓦光伏项目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石门寨镇,项目规划用地约1680亩,海港区3万千瓦项目于2023年10月24日完成备案,海港区2万千瓦项目于2024年4月12日完成备案,两个项目于7月11日完成集团公司立项工作。
2.1.2 招标范围:对 电力河北 新能源有限公司秦皇岛海港3万千瓦光伏项目、秦皇岛海港2万千瓦光伏项目分别办理前期支持性文件办理工作,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水土保持报告及批复文件、安全预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建设用地报批及勘测定界、项目压覆矿报告及批复、社会稳定评价报告及批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地形图测绘工作、土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书、用草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土地复垦报告及批复共11项前期手续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收资、报告编制、评审及取得批复的一切相关服务。完成每一项报告编制及取得批复后按照每项报价价格进行单项结算,直至全部完成。
2.1.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30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新能源项目前期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