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发电分公司2025年-2028年全厂起重设备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本次招标项目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2025年-2028年全厂起重设备及电梯的维保项目。其中电动起吊设备共计113台,手动起吊设备共计116台,电梯共计5台(其中1台电梯维保期限为2026年1月1日到2028年2月29日)。
1.1.2其他条件:维修用水、用电、用气由委托方免费提供接口。提供的起重设备及电梯维修配件(详见技术条款与合同条款)。委托方提供住宿,办公室、办公用品及宿舍用品等不提供,人员用餐自行解决。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全厂起重机械及电梯(电动起吊设备共计113台,手动起吊设备共计116台,电梯共计5台)所有保养、维修、抢修、临检、设备治理、试验、配合检测、设备维修前后的卫生清理保洁,并完成37台3T及3T以上起重设备和5台电梯报检工作,报检费用投标方承担。(起重机械两年检验一次,2026年和2028年检验;电梯每年检验一次,合同期内共计三次)。
1.2.2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2.1项目实施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园区西区西宁发电分公司
1.2.2.2项目实施期限:
本项目服务总期限为三年,暂定2025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委托方书面通知为准,工期顺延但总工期不变。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或安装生产许可证B级及以上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完成过至少2个及以上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起重设备维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主要工作内容等)。
1.6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负责人可由维修人员兼任,但必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2)安全员1人,需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
(3)起重设备维修人员至少2人,需全部持有起重机械安装检修相关证件或低压电工作业证和应急管理厅颁发的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
(4)电梯维修人员至少2人,需全部持有电梯维修T证。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8.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