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公司达州公司广元市(苍溪县)户用光伏发电项目EPC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达州公司分布式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拟建于广元市达苍溪县,利用拟开发区域内居民住宅进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整体规划暂定总容量为50MWp(不超过50MWp),项目拟采用单晶硅组件,安装容量暂定50MWp(不超过50MWp),采用一户一并,380V 全额上网模式,最终结算容量均以地方国网批复意见为准。
2.1.2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广元市苍溪县50MW户用光伏项目的开发、协调、设计、采购、运输、施工、安装、调试、并网等EPC全过程。包括在广元市苍溪县范围内挑选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居民住宅、公共建筑等,落实屋顶资源,并负责合作开发用户的协商、收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银行卡、电表户号等资料)、现场勘查及测量,确保用户屋顶资源条件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协助所有用户与发包方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当地电网公司要求,协助所有用户办理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报装申请、购售电协议签订、并网手续等)等工作。
项目取得招标人上级公司投资决策批复后,合同才自动生效。
2.1.3工期:
投标人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100户以上用户与招标人签订电站合作协议工作。本项目分批开工。投标人每完成不少于100户用户与招标人的电站合作协议签订,并在前一开工批次上网容量达到开工批复容量的50%后,可向招标人提报下一批次的开工申请(以上网容量10MWp为限),待招标人上级公司下达开工批复后即可开工。本项目实际开始现场施工日期以招标人上级公司首次下达开工批复之日起,一年(12个连续自然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实际竣工日期以项目通过招标人完成验收之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中无关键信息内容,可提供用户证明、发票等第三方证明资料予以佐证。);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MWp及以上光伏EPC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MWp及以上光伏EPC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9 16:0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公司达州公司广元市(苍溪县)户用光伏发电项目EPC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达州公司分布式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拟建于广元市达苍溪县,利用拟开发区域内居民住宅进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整体规划暂定总容量为50MWp(不超过50MWp),项目拟采用单晶硅组件,安装容量暂定50MWp(不超过50MWp),采用一户一并,380V 全额上网模式,最终结算容量均以地方国网批复意见为准。
2.1.2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广元市苍溪县50MW户用光伏项目的开发、协调、设计、采购、运输、施工、安装、调试、并网等EPC全过程。包括在广元市苍溪县范围内挑选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居民住宅、公共建筑等,落实屋顶资源,并负责合作开发用户的协商、收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银行卡、电表户号等资料)、现场勘查及测量,确保用户屋顶资源条件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协助所有用户与发包方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当地电网公司要求,协助所有用户办理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报装申请、购售电协议签订、并网手续等)等工作。
项目取得招标人上级公司投资决策批复后,合同才自动生效。
2.1.3工期:
投标人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100户以上用户与招标人签订电站合作协议工作。本项目分批开工。投标人每完成不少于100户用户与招标人的电站合作协议签订,并在前一开工批次上网容量达到开工批复容量的50%后,可向招标人提报下一批次的开工申请(以上网容量10MWp为限),待招标人上级公司下达开工批复后即可开工。本项目实际开始现场施工日期以招标人上级公司首次下达开工批复之日起,一年(12个连续自然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实际竣工日期以项目通过招标人完成验收之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中无关键信息内容,可提供用户证明、发票等第三方证明资料予以佐证。);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MWp及以上光伏EPC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MWp及以上光伏EPC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9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