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煤炭2024年10月第10批煤矿用清仓机集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参考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11566654 |
煤矿用清仓机\MQC-75 |
1 |
套 |
石圪台煤矿 |
|
①交货地点:布尔台总库。
②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到货。
③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付合同金额的90%,待质保期满无质量或履行无争议时付剩余价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煤矿用清仓机的生产厂家;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矿用清仓机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每份合同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2个月前(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4年9月12日(不含)前),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