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进口调节阀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江陵二期2×660MW扩建工程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位于江陵县马家寨乡长坑村祁家渊厂址,西北距荆州市市区约25.0km,东南距江陵县约10.0km,南距长江约1.4km,邻近荆州煤港储煤基地,西侧靠近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项目紧邻“西电东送”大通道和浩吉铁路与长江黄金水道交汇口,依托荆州煤港储煤基地,具有电力消纳易,地理区位好,电煤供应可靠等优势,是国家《“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明确布局并支持建设的储运结合“路口”电站。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湖北能源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进口调节阀及配套设备采购,包含两台机组共38台进口调节阀及配套附属设备、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现场服务、技术服务等。
2.3 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1#机进口调节阀设备暂定2025年4月发运至现场,2#机进口调节阀设备暂定2025年6月发运至现场,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所投品牌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或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压力管道阀门(金属阀门)(A1))。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品牌须至少具有2项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不含改造业绩)进口调节阀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范围的合同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3)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
(5)其他要求: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所投进口调节阀设备产品制造商品牌授权书(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时整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