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矸电公司2024年灰渣拉运及灰场机具车辆运营外委承包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矸电公司2×300MW机组每年预计产生炉渣、粉煤灰量约86万吨,脱硫系统产生石膏约5.13万吨、脱硫废水产生泥饼约0.875万吨,石膏和泥饼需用装载机装车。根据生产要求,按照矸电公司和环保要求以及灰场统一规划需将机组产生的炉渣、粉煤灰、石膏、泥饼拉运至灰场指定位置,平均运距约4公里(此距离为单程运距,服务期限内不因实际运距的变化而调整运输费用),并按照国标、行标及矸电公司环评要求,需要将炉渣、粉煤灰、石膏、泥饼摊平后进行碾压、覆土及洒水等工作,并保持灰场内运输道路平整、无扬尘。脱硫系统制浆用石灰石料每年约3万吨,不定时用装载机将石灰石料从石灰石棚库装、卸至制浆楼斗提机料斗。在服务过程中,要保证灰场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同时做好雨季的防洪、抗洪工作。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包括炉渣、粉煤灰、石膏、泥饼的装、运、卸及摊平、碾压、覆土全过程,以及石灰石装、卸全过程。
2.1.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具备开工条件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灰渣运输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运输服务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以下车辆必须为自有车辆,至少满足以下数量配置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环保运输车8台,提供行驶证和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符合国五或以上排放要求);2)洒水车3台、雾炮车1台、吸污车1台、吸尘车1台、交通指挥车1台,提供购买合同或购买发票或行驶证;3)挖掘机1台、振动压路机1台、推土机1台、装载机2台,提供购买合同或购买发票。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