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化工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反应器预制场地基础施工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榆林化工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简称榆林循环经济项目)于 2015年核准,2017年开工建设了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简称榆林一阶段工程),2020 年一阶段工程(180 万吨/年甲醇)建成投产,在建设一阶段工程的同时,榆林化工根据国家对能耗双控和“双碳”管控要求,结合现代煤化工创新技术发展,立足提升国 安全保障能力,引领煤化工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优化化工后续部分建设内容,按照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时为煤化工指明的发展方向,提出以煤直接液化为主线,煤油化新材料新能源一体化的发展思路,于2022 年 12 月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
榆林循环经济项目按照煤油化新材料新能源一体化模式规划建设,产品方案定位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高端化学品和新材料,依托拟用煤源井田,发展以煤直接液化为主线,包括煤直接液化、煤气化、石脑油甲醇耦合共炼及下游加工、MTO 及下游加工和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工艺装置,并在项目界区范围内配套相应的公用工程系统、辅助设施以及必要的厂外工程。
2.1.2厂址现状: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榆林循环经济项目”)选址位于陕北黄土高原北端、毛乌素沙漠东南缘,秃尾河中游地段。地貌为北部风沙草滩区,以半固定沙和固定沙为主,区内沙丘连绵起伏,形态各异,大小不等,高度几米至十几米,场地植被为稀疏半灌木林地及天然草地。厂区大部属风沙地貌的沙丘类型,土地沙化程度以轻度沙漠化为主,局部为强度沙漠化。总体为西北高,东南低,海拔高度在1116m~1172m之间(高程系统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
2.1.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反应器预制场地桩基工程、筏板基础、龙门吊轨道基础、辅助或附属建(构)筑物、周围地面硬化施工及管道安装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4工程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北区。
2.1.5工期要求:本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12月15日开工,2025年4月15日竣工,总工期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以上桩基项目业绩1份,且均已通过交(竣)工验收。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通过交(竣)工验收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桩基项目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5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