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 2025-2027 年度脱硫系统检修运行维护(含 C 级检修)施工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环境公司)托克托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 2025-2027 年度脱硫系统检修运行维护(含 C 级检修)施工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工业园区托克托电厂院 内
2.4 建设规模:6120MW
2.5 计划工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 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合同中约定的工作范围包括整个招标 2×660MW 机组烟气 脱硫共 2 套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公用系统和附属设施的所有工艺系 统范围内所有的设备、系统的运行及检修维护工作;电气系统、热控系统、视频 监控系统、消防系统、土建、所有设备及烟道、管道的保温、给排水系统、管道 (含阀门、管道附件)、楼梯平台、塔箱罐外部的油漆和防腐;支吊架、钢结构、 车辆、机具及所有的起重设备、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等的日常巡检、保养、维护、 消缺、试验、校验、检定、检查、清淤、临检、预防性检修、事故抢修及随主机 检修进行的必要检修工作。脱硫区域日常保洁;随机组进行的脱硫系统抢修、临 修;单体设备抢修、临修、电机维护。合同内设备的日常维护消缺、抢修、临修、 调停消缺;合同内脱硫区域卫生保洁、空调、电梯维护。在合同有效期内由招标
方投资建设的各项新建系统及设备,由投标方负责维护管理,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除规定的免责项目由招标方负责完成外,为保证本脱硫特许经营项目的安全、 环保、经济、文明、稳定运行而需要开展的所有工作, 不论是否已列入下列维 护工作范围和维护工作内容之中,都属于本合同工程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或承修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 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2019 年 12 月至今,以签订时间为 准)需具有 2 个及以上 300MW 及以上等级机组(或辅助系统)已完成或正在进行 的运行和检修维护的业绩(须提供至少 1 个运行业绩和 1 个检修维护业绩,或至 少 1 个运行业绩和 1 个 C 级及以上检修业绩,或 2 个运行维护业绩,并提供反映 机组容量、工作内容等有效信息的证明文件, 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工作内容 页等复印件。)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须提供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且在投 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反映机组容量、工作内容等有效信息的 证明文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工作内容页)
(2)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
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6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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