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标段 1-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场站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改造项 目
2.1 项目概况
依据《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关于加强新疆区域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的通知》和《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加强新疆区域电力监控系统网 络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各单
位为进一步做好新疆区域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工作,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及 措施,确保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依据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行业标准,现需在场站配置恶意代码管理系统、便携式运维 网关、USB 安全管理系统,切实筑牢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线。
项目地点:哈密地区、阿克苏地区、吐鲁番区
项目整体进度:合同签订后 120 日完成所有场站软硬件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通过终 验后进入 1 年质保期。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合同签订事宜:
招标结束后,合同由各电站对应的项目公司或管理单位与中标人分别签订。
2.4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信息服 务费 (元) |
1 |
2 024-11-01- 592-01 |
新 疆能源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场站电 力监控系统网络 安全改造项目 |
采购 10 套恶意代码防护系统,10 套便携式运维网关,20 台 USB 安全管理系统设备,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 作。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 供货要求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新疆 能源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场站电力监控 系统网络安全改造 项目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 (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
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 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 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恶意代码防护系统必须具有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检测报 告,便携式运维网关、USB 安全管理系统必须具有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检测 报告; (2)投标人近 3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有 2 个 及以上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软硬件供货业绩(提供的业绩至少包含本次招标范围 内两种设备算为有效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 页等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派现场服务技术人员最少 2 人,且拟派现场服务技术人员必须具有 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 CISAW-安全集成(专业级)人员认证或中国信息安全 测评中心颁发的 CISP-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资质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本单 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