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烯烃分离、芳烃分离、聚乙烯和聚丙烯、罐区等装置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和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 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依托配套煤矿及选煤厂,通过煤炭分级分质利用,建设煤油化新材料新能源一体化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煤制油、煤制甲醇和石脑油、甲醇延链加工等工艺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项目主要生产煤基油品、芳烃、聚烯烃、聚碳酸酯和生物可降解材料等高性能油化产品,助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现代煤化工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标段三,招标范围包括:原料罐区、中间原料罐区、产品罐区、汽车装卸设施、火车装卸设施、泡沫站是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中的储运设施生产装置。可研规模如下:
本项目设计新建储罐128座,总罐容为658200m3,罐区设置油气回收设施;汽车装卸设施新建通过式汽车装车台30座,设置33套装车鹤管,汽车卸车台34座,设置34套卸车鹤管,汽车装卸车设施设置油气回收设施;铁路装卸设施新建装、卸车台鹤位105套,火车装卸车设施设置油气回收设施,洗槽站设特洗、普洗20个洗车车位;本项目规划设置3座泡沫站,分别为原料罐区、中间罐区、产品罐区提供泡沫。最终装置规模以总体设计文件为准。
服务期限:根据项目进度总体安排,本合同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在收到工艺装置提供的输入条件4个月内完成。项目进度计划具体要求在开工会上确定。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乙烯储罐(球罐和低温罐均可)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设计或EPC工程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