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安保服务公开招标,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以煤为原料,生产聚丙烯和聚乙烯产品,同时副产硫磺、丁烯、丙烷和乙烷以及C5+等副产品的大型化工联合 装置。此联合装置主要包括GE煤气化装置、180万吨/年甲醇装置、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 (MTO)装置、38万吨/年聚丙烯装置、30万吨/年聚乙烯装置、空分装置。本项目还包括为生 产装置所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辅助工程设施、生活设施、环保设施、全厂道路、厂内铁路和厂外工程等。
2.1.2招标范围:
安保服务项目范围:新疆化工厂区和托克逊厂区。
1) 新疆化工厂区包括厂前区、生产区和其它新建项目,安保管理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前期介入服务、项目交接、人员及物资进出厂管理、安防室及公司消防控制室值班、道路交通管理、反恐处突、治安管理、安防设备设施管理、智能安防系统维护、办证室服务等。
2)托克逊厂区包括三栋建筑物,安保管理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前期介入服务、项目交接、人员及物资进出厂管理、安防室值班、反恐处突、治安管理、安防设备设施管理、安防系统维护等。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5年1月17日起至2028年1月16日止。
2.2.2服务地点: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保安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