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荒田生态林迹地恢复工程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白鹤滩水电站为金沙江下游四个水电梯级—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中的第二个梯级,坝址位于四川省凉山州宁南县白鹤滩镇与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大寨乡交界处,库区涉及四川省宁南县、会东县和云南省巧家县、会泽县、昆明市东川区、倘甸产业园区和禄劝县等7个县(区)。荒田生态林迹地恢复工程作为白鹤滩水电站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2.2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
荒田生态林迹地恢复工程位于白鹤滩水电站左岸下游荒田渣料场,涉及面积范围约200025m2。
主要包括上游料场(A地块)高程652m以上边坡面积约50011m2、下游渣场(B地块)高程648m以上边坡面积约48659m2、A地块和B地块上部平台面积约40315m2、临建道路及其边坡场地61040m2的迹地恢复。
2.2.2 施工内容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
(1)荒田渣料场地形整治,主要为A地块料场石渣开挖、场内及场外转运,边坡及马道整形、成品骨料转运堆存等;B地块渣场石渣开挖、场内转运,边坡及马道整形。
(2)荒田生态林绿化范围内的地形整理、迹地覆绿、植被浇灌及配套供水系统改造。
(3)渣料场坡脚防护挡墙、场地排水等施工项目。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5月2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业绩,包括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完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担任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技术负责人。
(4)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3年)财务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和期限范围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6日17时30分。
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荒田生态林迹地恢复工程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白鹤滩水电站为金沙江下游四个水电梯级—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中的第二个梯级,坝址位于四川省凉山州宁南县白鹤滩镇与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大寨乡交界处,库区涉及四川省宁南县、会东县和云南省巧家县、会泽县、昆明市东川区、倘甸产业园区和禄劝县等7个县(区)。荒田生态林迹地恢复工程作为白鹤滩水电站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2.2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
荒田生态林迹地恢复工程位于白鹤滩水电站左岸下游荒田渣料场,涉及面积范围约200025m2。
主要包括上游料场(A地块)高程652m以上边坡面积约50011m2、下游渣场(B地块)高程648m以上边坡面积约48659m2、A地块和B地块上部平台面积约40315m2、临建道路及其边坡场地61040m2的迹地恢复。
2.2.2 施工内容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
(1)荒田渣料场地形整治,主要为A地块料场石渣开挖、场内及场外转运,边坡及马道整形、成品骨料转运堆存等;B地块渣场石渣开挖、场内转运,边坡及马道整形。
(2)荒田生态林绿化范围内的地形整理、迹地覆绿、植被浇灌及配套供水系统改造。
(3)渣料场坡脚防护挡墙、场地排水等施工项目。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5月2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业绩,包括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完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担任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技术负责人。
(4)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3年)财务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和期限范围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6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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