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润达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增量配电网及工业供汽生产运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项目主要由光伏电站、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经济开发区用电负荷及热负荷、电化学储能系统和熔盐储能系统构成。光伏电站、电化学储能系统和熔盐储能系统直接接入增量配电网,开发区企业的部分热负荷可由熔盐储能系统通过工业供汽管网供汽。项目增量配电网新建1座220kV 变电站,供50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220kV线路接入,新建1座综合调度中心、3座110kV变电站(分别为润能二、三、五号变电站)和已建成的润能一号110kV变电站为负荷供电。
本次拟对内蒙古润达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调控系统通讯及信息化设备、各电压等级变电站内设备、各电压等级输配电线路、工业供汽管网的运行、巡检、操作、日常检修、维护等工作进行外委招标。
2.3 标段划分: 内蒙古润达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增量配电网及工业供汽生产运维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5 服 务 期: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人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6 招标范围:投标人需至少配备38名现场运行、维护及检修人员及足够的工器具,完成招标人所属调控系统通讯及信息化设备、各电压等级变电站内设备、各电压等级输配电线路、工业供汽管网及绿电项目的配套系统、设备、设施的运行、巡检、操作、日常检修、维护等工作,并负责与电网公司沟通协调相关生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入电网公司变电站作业等)。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或输电线路运维或检修维护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电压等级、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