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繁峙 70MW 风电项目
2.3 建设地点:忻州市繁峙县砂河镇
2.4 建设规模:70MW
2.5 计划工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304 日历天,具体开 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为 220kV 升压站及 35kV 集电线路施工和 所有材料(甲供材料除外)的采购、安装及系统全过程的所有试验, 所有过程管 控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 直至竣工移交发包方。所有设备(包括发包人采购的)和材料(包括发包人采购的)卸车、验收、代保管、存放及二次搬运。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升压站及集电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临建、五通一平、升压站 及集电线路设备和材料【主变、箱式变压器、220kV GIS 设备、SVG 无功补偿设 备(直挂、水冷、集装箱)、35kV 分支箱、一次设备预制舱(含 35kV 配套装置、
低压盘柜、站用变)、二次设备舱(含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继电保护系统设备、 计量系统设备、AGC/AVC 设备、对时系统柜、变电站视频监控设备及升压站安防 系统、交直流电源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 主要设备,35kV 高压电缆除(含电缆 头、中间接头)、低压电缆、控制电缆由发包方供应】采购(1*800mm²电缆及电 缆附件由投标方采购)、施工(箱变仅负责高压侧电缆敷设、接线及高压试验)、实验、试验、检查测试、质量监督、调试试运、投产移交等工作。
升压站及集电线路设备材料采购。主变、箱式变压器、 220kV GIS 设备、SVG 无功补偿设备(直挂、水冷、集装箱)、35kV 分支箱、一次设备预制舱(含 35kV
配套装置、低压盘柜、站用变)、二次设备舱(含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继电保 护系统设备、计量系统设备、 AGC/AVC 设备、对时系统柜、变电站视频监控设备 及升压站安防系统、交直流电源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主要设备,35kV 高压 电缆(含电缆头、中间接头)、控制电缆由发包方供应(1*800mm²电缆及电缆附件 由投标方采购)。承包方负责采购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设备、材料的采购(站内 信息系统设备均为国产自主可控设备)、供货及监造、催交、运输、设备险购买, 所有设备(含发包方供)的接车、卸车、二次倒运、仓储保管等。在满足电网调度 信息传输设备基础上二次设备需由投标方单独增加一套远动装置、防火墙、交换 机等设备,将监控后台、故障录波器、功率预测系统、AGC/AVC、信息子站等电 站相关信息通过增加的独立远动装置接入远程太原集控中心设备,满足远程集控 管理,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投标方需购置集控中心场站端设备、态势感知系 统(远程集控中心设备不在此招标范围)。场站侧风机、箱变均须具备远程控制 功能,同时配合太原集控中心进行远程遥控测试。考虑规划设置太原远程集控中 心,对新能源电站统一管理,在计算机监控系统实现太原远程集控中心的通信接 口,满足远程集控管理,承包方需配合此项工作。升压站大门及进站大门需安装 两套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并需按照要求采购防恐怖设施,投标方负责采购网络安 全设备。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 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在招标人提供 的供应商短名单中选择,且不得是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同时 包括供应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施工 所需的建筑、安装材料。
升压站及集电线路建筑安装施工。包括:升压站、升压站 10kV 备用电源(施 工电源)、防恐怖设施及人脸识别门禁系统、生活综合用房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建 筑施工、检测、实验, 工程安装施工(含甲供设备)、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 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施工用电、用水、 办公和生活临建,建设期工程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意外和施工机械保险等) 以发包人名义进行办理。
升压站及集电线路调试。项目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防雷检测) 及检查 测试、负责将升压站、风机、箱变设备监控画面、视频监控、消防系统以及全部 遥测、遥信、遥控、遥脉等信号及接入山西集控中心、大数据中心。 涉网试验(包括但不限于一次调频、仿真建模、稳控装置、态势感知等电网要求 的所有试验)。计算机监控系统、工控系统和辅助系统备案和测评、安全防护评 估,包括升压站及风机场区,满足山西省国网公司相关要求。
升压站及集电线路工程验收。工程涉及的各阶段质量监督验收(直至取得转 商运质检证)、消防验收等所需办理的各种手续, 由承包人以发包人的名义办理 并承担费用。含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 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 、防恐怖设施验收、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等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工作、并网前验收、达标投产验收、档案竣工验 收和竣工验收,最终交付投产,工程整体档案移交、质保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费 用由承包方承担。以发包人名义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消防、安全设施、职业健康等各专项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安全设施、职业卫
生等按照各专题批复时提出的工程措施等完成各专项验收而必须开展的工程施 工措施、植物恢复措施等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手续办理及协调。本项目除升压站实际占地范围的征地补偿、社保缴纳等由 发包方办理以外,集电线路的永久占地、施工变道的临时占地、临时场地土地租 赁、林地、林木征占用、青苗补偿、其他地面附着物补偿等均由承包人办理并承 担相关补偿费用;负责本项目所有区域征地协调,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负责 解决各类阻工问题及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村民阻工、由承包人产生的工 程款阻工及农民工工资清欠阻工问题等)、负责解决政府各级相关部门提出的问 题及承担相应费用。负责开通农民工专用账户。负责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国土、林 业、环保等各类行政处罚,并支付相关处罚费用。10kV 备用电源报装、用地手 续办理。投标方负责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 并承担相关费用。所有手续在竣工 前履行主体均须变更至发包人。
本项目在智慧工地建设、智能管控等方面, 所有科技创新、论文、发明专利 等归招标人所有(本项目需发表科技创新篇 3 个,实用型专利应用4 个,且第一 作者为招标人)。建立并采取智慧工地管控系统,搭建平台,以视频监控,等方 式对现场进行管控,并提供 4 套便携式移动布控球(含 1TB 硬盘),视频监控应 满足,升压站(固定):设置视频监控点位 4 个,位于升压站四角,布置带有云 台的摄像头;线路立塔架线(移动),设置视频监控点位 2 个,一始一终;风机 设备安装:每台风机设置固定视频监控点位不少于 1 个,放置在地势较高处;重 要堆料场地(固定):设置视频监控点位 2 个。专人对现场违章行为等进行纠正 考核。本项目打造集团“ 四优 ”工程项目,制作项目建设、智慧管控、安全、 质量、进度等方面整体不少于 15 分钟宣传视频,版权和署名、设备设施归招标 人所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 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具有有效的承装、 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70MW 及以上风电或光伏项 目升压站及集电线路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1个单独的升压站施工总承包加 1 个单独的集电线路施工总承包视为 1 个有效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 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70MW 及以上风电或 光伏项目升压站及集电线路已竣工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1个单独的升压 站施工总承包加 1 个单独的集电线路施工总承包视为 1 个有效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 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 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 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 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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