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辽宁公司丹东电厂2025年-2027年保安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负责丹东电厂厂区2025年-2027年安全保卫工作等(全天24小时制)。
2.2 服务地点:辽宁省东港市大东港区丹东电厂厂区。
2.3 服务内容:投标人负责全厂的接报警和出警及厂区内的巡逻工作,所有人员必须经过投标人、招标人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投标人人员必须满足21人,未通过考试合格人员不计入21人之列,必须为供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2.4 服 务 期: 计划日期:自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6标段划分: 辽宁公司丹东电厂2025年-2027年保安服务招标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保安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止。
本辽宁公司丹东电厂2025年-2027年保安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负责丹东电厂厂区2025年-2027年安全保卫工作等(全天24小时制)。
2.2 服务地点:辽宁省东港市大东港区丹东电厂厂区。
2.3 服务内容:投标人负责全厂的接报警和出警及厂区内的巡逻工作,所有人员必须经过投标人、招标人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投标人人员必须满足21人,未通过考试合格人员不计入21人之列,必须为供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2.4 服 务 期: 计划日期:自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6标段划分: 辽宁公司丹东电厂2025年-2027年保安服务招标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保安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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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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