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中电(普安)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贵州省普安县青山镇
项目整体进度:拟计划2024年08月20日开工,2024年12月20日全容量并网。
2.1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信息服务费价格(元) |
1 |
20 24-0 7-01-984-01 |
中电普安储 能电站项目 (一期) 100MW/200M Wh EPC工程 |
供货范围内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电池预制舱、储能变流器集装箱等,设备基础、储能区域内各类电气、消防、通信设备、接地、电缆、给排水等工程的安装及调试,负责相应环评、水保、消防系统等各专项验收;储电、送电、变电系统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结束。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本工程工期按合同签订后不超过120天完成全容量并网,具体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由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若投标人为设计单位,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若投标人为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个
50MW/100MWh容量及以上储能项目EPC工程竣工业绩。投标方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材料,业主反馈及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B证,近3年担任过至少1个单体50MW及以上储能电站建设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管理证件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安全资格证书等),具有至少1个单体50MW及以上储能电站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8日0时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