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火电企业2025-2027石灰石打捆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一厂位于长春市北部长江路开发区内,隶属长春市宽城区,交通方便。两台机组分别于2011年12月和2012年1月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13年。机组装机容量为2*350MW供热机组,锅炉选用1110t/h超临界自然循环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煤粉锅炉。设计燃煤来自内蒙古白音华煤田,通过铁路运至厂内。煤粉制备采用中速磨冷一次风直吹式制粉系统。汽轮机为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双排汽、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机采用氢冷方式。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本次招标标的物为满足两台机组脱硫系统运行的石灰石供货。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始建于1955年,是国家在“一五”期间建设的156项重点项目之一,第一台机组于1956年9月正式投产发电。经过六期建设、一期技改、部分机组铭牌重新认定,到1-7号机组关停,现总装机容量达到69万千瓦。机组容量为2×125MW、2×220MW,拥有供热式发电机组4台、锅炉4台,年发电能力30亿千瓦时,供热能力1040万吉焦。2012年开始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吉林市江南高新工业园区,距离市区约2公里,交通方便。于2011年1月6日投产,机组装机容量为2*330MW供热机组,配套安装了两台石灰石粉-石膏湿法脱硫装置,一炉一塔单循环。两塔共用一套石灰石粉浆液制备装置。石灰石粉通过石灰石粉罐车自带的气动卸车装置卸入石灰石粉仓,石灰石粉仓设有除尘器。 使用运行条件:石灰石粉石灰石粉仓石灰石粉浆液制备箱。
招标范围:包括各单位石灰石供货、运输、卸货、售后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技术指标、性能、结构和化验等要求,吉林厂石灰石72000吨,长热一厂石灰石105000吨,江南公司石灰石粉63000吨)。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首次通知送货之日起到2027年12月31日止或合同到货结算数量达到合同签订总数量。数量与日期任一到期则合同自动终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5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25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