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 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城子污水处理厂污泥就地减量处置服务项目(3年)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城子污水处理厂位于沈北新区新城子区新城堡三村,负责处理沈北新区新城子地区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水及化工园区工业废水,汇水面积为 20 平方公里,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本项目投标方对新城子水厂生产运行产生的剩余污泥直接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技术路线
为:化学调理+高压隔膜板框压滤机压榨脱水(含水率降低至 60%以下)+泥饼的暂存+每日安排污泥专用运输车辆,运送至具备污泥处置资质及环评资质的电厂或垃圾焚烧厂掺烧处置。目前新城子水厂按照80%含水率计量年排放污泥约 10000 吨,每日产生量约 30 吨,日产泥量根据季节、生产条件变化 100%波动。
新城子水厂目前投入运行的板框压滤系统设备产权为辽宁北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方需拆除此套板框压滤脱水系统、并提供一套全新污泥脱水系统。为达到污泥日产日清不落地的运行要求,投标方需新建一套完整的污泥装袋系统,用于泥饼(60%含水率)的打包及装车。如原有供水、供热、供电、供暖等设施不满足生产需求,要求一并进行改造,所有费用包含在报价中,招标方不再另行支付;对现有车间环境进行治理,达到招标方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要求。本项目为对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城子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产生的剩余污泥直接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按照 80%含水率计量,年产污泥量合计约 10000 吨。日产泥量根据季节、生产条件变化100%波动,以实际产生污泥量进行结算。
服务期:3 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提供近三年与污泥最终处置方的协同掺烧协议。
(3)具有并提供污泥最终处置电厂或垃圾焚烧厂的环保手续,包括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等可以证明最终处置方处置污泥资格的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污水处理厂化学调理加高压隔膜板框压滤机深度脱水运维的合同业绩 1 份,且已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名称及关键参数等信息,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本项目污泥处置方式为电厂或垃圾焚烧厂掺烧。要求污泥日产日清,不得落地。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26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