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电厂2025-2027年度脱硫脱硝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运行维护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公司批复费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明珠路1号
服务周期: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招标范围: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2025-2027年度脱硫脱硝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运行维护服务(详见技术规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2025-2027年脱硫脱硝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运行维护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火力发电机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运营维护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首页、能够反映业绩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03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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