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浙江新能源区域生产管控系统(智能监盘、经济运行)建设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以“双碳”目标任务作为引领,大力发展绿色能源,持续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集团公司“十四五”时期预计新增新能源装机1.2亿千瓦,并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新能源区域集控中心是提升新能源生产管理水平的有效抓手,迫切需要在集团顶层设计基础上,依托先进经验,开展“一区域一集控”建设,在“远程集中控制、现场少人值守”的管理模式基础上,实现对区域内新能源场站全面监管,拓展深化区域级集中控制、区域调度、系统协同能力,进一步聚焦区域调度能力,发挥区域竞争力。
新能源区域集控中心主要包括集控类与管控类两大类业务,二者有机融合形成高效的“集控+管控”管理模式。
集控类业务由新能源区域集控系统支撑,在区域侧以本地集中方式部署区域集控应用,实现“远程集控、控制闭环”,对区域内新能源场站实时远程控制,形成区域内运行人员集中管理模式,具备生产运行监视、远程控制、生产调度等功能。
管控类业务由新能源区域生产管控系统支撑,实现“业务协同、管理闭环”,在管理大区通过对集控数据的标准化汇聚,以及对管控业务数据的标准化治理及入湖,全面提升智能化应用水平;通过智能监盘、经济运行等管控功能的建设,实现生产智能化管理,支撑运、检模式的创新,及生产管控的综合优化和决策指挥,提升新能源运营管理水平,实现减员增效、资源优化、价值创造。
2.2 其他:2.2.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2.2.2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天城路与环站东路交叉口浙江公司生产指挥中心大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发电企业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合同业绩2份(业绩类型为:信息一体化/一体化管控、新能源集控、智能电厂(含智能应用)、智慧管理平台,包含其中任意一项即可),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