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20%资本金、80%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两家子镇化工园区
建设规模: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其中新能源建设规模 80 万千瓦, 新建制氢、储氢及一套 18 万吨级合成氨装置。
新能源部分装机 80 万千瓦,其中风电 70 万千瓦、光伏 10 万千瓦:40 万千瓦(风 电 30 万千瓦,光伏 10 万千瓦)为自发自用,另外 40 万千瓦风电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配套建设 40MW/80MWh 储能装置,新建一座 220kV 汇集升压站;风电:安装单机容量 5.0MW 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 110 米及以上,叶轮直径 190 米及以上;光伏:安装 N
型 560Wp 双玻双面组件,采用平斜单轴支架和组串式逆变器。
制氢合成氨部分:项目建设 50 套200Nm3/h 的 PEM 制氢设备,36 套 1000Nm3/h 碱液 制氢设备,建设 20000Nm3/h 的空分装置、建设一套年产 18 万吨合成氨装置、储氢、储 能装置及相关公辅设施,设计年制氢量 3.2 万吨、合成氨 18 万吨。
项目整体进度:服务计划开始时间 2024 年 8 月,计划结束时间 2025 年 12 月(具
体以工程施工进度为准)。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招标编 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 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
1. |
2 024-11- 01-1135 -01 |
【 大安 11P 】 标段 12:大安 风光制绿氢合 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制氢合 成氨部分全系 统开车服务 |
负责大安吉电绿氢能源 有限公司暨大安风光制绿氢 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 合成氨部分)全系统开车服 务,并提供开车服务人员。详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 求 |
2024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共 10 个月,具体服务开始 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 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 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大安 11P】标段 12:大安风光制绿 氢合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制氢合成氨 部分全系统开车服 务 |
1. 基本资格要求: (7)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 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 死亡事故。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1 套合成氨装置开车服务业绩,投标人须 随投标文件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 页)。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1 月 27 日 23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03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