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租赁(含运营)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位于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红沙泉产业园,行政区划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90°15′21″~90°25′15″,北纬44°24′29″~44°31′15″,面积74.2631km2。露天煤矿属大陆干旱荒漠气候,年温差和昼夜温差较大,6~8月为夏季,气候炎热,白天气温常在40℃以上,绝对最高气温达43.2℃(2004.7.13)。11月~次年2月为冬季,气候严寒,绝对最低气温达-49.8℃(1969.1.26)。年平均降水量106 mm,年蒸发量1202~2382mm,全年日照3053h,8月偶有雷阵雨,冬季积雪。矿田内常年多风,多以西北风为主,风力一般4~5级,经常有7~8级大风,最大可达10级以上并伴有强大的沙尘暴天气。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为满足露天矿生产需求,现需在原有处理能力600m³/d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基础上新租赁污水处理设备一套,并配备设备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负责人、维修工、电工、运行工总人数不少于7人,达到日处理水量不小于500m³/d,占地面积不超过450㎡,格栅井、调节池、污泥池、回用水池、事故水池等均与原污水处理设施共用,经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
2.1.3服务期限:2年,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服务地点: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石钱滩路56号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生活污水处理站施工(含运营)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租赁运营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生活污水处理站施工(含运营)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租赁运营服务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02 2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9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