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电科院锅检公司2024-2026年基建项目外委4×1000MW机组基建工程技术服务辅助外委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有限公司承接的山西地区2×1000MW及宁夏地区2×1000MW共计4台1000MW机组电站基建工程锅炉、压力容器、四大管道、辅机等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的部件无损检测、理化检验工作中的辅助服务;山西地区2×1000MW机组电站基建工程安装过程中的部件无损检测、理化检验及锅炉集箱、受热面等部件内部异物检查等工作中的辅助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的有关规定。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范围内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包括工作记录出具、周报、结算手续办理等),服务期限为三年。
4台机组相关信息如下。
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锅炉,机组配套锅炉制造厂为东方电气集团锅炉有限公司;汽轮机制造厂为东方电气集团汽轮机有限公司;发电机制造厂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和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CMA),综合检验机构(甲类,且核准项目至少包括GD2、RD3)或无损检测机构(持有A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证书)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 A 级检修金属检测项目或基建期安全性能检验工作合同业绩2台,其中火力发电厂单机容量 600MW 及以上基建期安全性能检验工作业绩至少1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