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电科院锅检公司2024-2026年基建项目外委浙江区域燃机项目电站基建工程服务配合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有限公司承接的浙江区域燃机项目电站基建工程锅炉(含启动炉)、四大管道、汽轮机、发电机、压力容器(含常压)和燃气轮机等设备的制造及安装过程中的部件无损检测、理化检验配合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的有关规定。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2 其他:机组相关信息如下。
锅炉规范: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单机装机规模为842.73MW(ISO),主机采用哈尔滨电气/GE公司9HA.02重型燃气轮机。每台机组配置为1台燃气轮机(H级)、1台发电机、1台汽轮机,发电机中置,汽机高位布置方式,余热锅炉为东方菱日提供的三压、再热、自然循环、无补燃、卧式布置,预留烟气脱硝装置安装空间位置。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和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CMA),综合检验机构(甲类,且核准项目至少包括 GD2、RD3)或无损检测机构(持有 A 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证书)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 A 级检修金属检测项目或基建期安全性能检验工作合同业绩2台,其中火力发电厂单机容量 600MW 及以上基建期安全性能检验工作业绩至少1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