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宁东一期、宁东二期2025-2027年安保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2*330MW)(以下简称宁东一期)、 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660MW)(以下简称宁东二期)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地处宁东煤炭基地鸳鸯湖矿区内,位于银川市东南直线距离约90km,灵武市东南直线距离约40km处,北靠鸳鸯湖矿区,西距鸳冯公路约4.0km,南临马家滩镇约6.0km。现厂址区域土地荒芜,植被稀疏,沙化严重。地势较高,地形平坦、开阔。厂址东为规划的东马公路,西为已建的磁马公路,距红柳煤矿约1.5km、距石槽村矿区约16km,运输方便,交通便利。
2.1.2招标范围:
为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和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提供安保服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负责宁东电厂生产区及生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人员、物资、车辆出入的登记、验证、放行检查。
(3)负责地面停车场机动车辆行驶、停放秩序的管理。
(4)防止各类治安、盗窃事件的发生,制止各类斗殴、聚集闹事等行为,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等。
(5)如发现火灾隐患或发生火灾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通知招标人,全力配合处理。配合处置招标方内部的应急抢险救灾、防洪防汛、各类应急突发事件等情况。
(6)负责编制、完善以上工作范围内的管理制度,报招标人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7)配合反恐防范等工作。
(8)招标人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9)定员要求:宁东一期16人,宁东二期18人。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36个月。计划2025年01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2.2服务地点: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不低于200万元的保安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