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能源集团达拉特旗防沙治沙50万千瓦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总投资:290000万元,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其中自筹20%,银行贷款80%,项目类型:新能源服务类项目,项目内容:监理。招标人为内蒙古蒙能光达新能源有限公司,行业监督部门:达拉特旗能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集团达拉特旗防沙治沙50万千瓦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
2.2规模:内蒙古能源集团达拉特旗防沙治沙50万千瓦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本期建设容量为50万千瓦,远期规划容量50万千瓦。项目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501.26752MW。拟建设1座220kV升压站以及其他项目必须的设备和建筑。
2.3建设工期:计划2024年底前开工、2025年底前全容量并网。
2.4监理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光伏场区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025年9月15日完成全容量并网。(工期共257日)开始监理日期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结束日期至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5工程质量标准: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检验合格,达标投产。
2.6招标范围:
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工程升压站和光伏工程从建设施工准备工作、进场道路工程(包括对已有道路改造)、场内道路工程、升压站、光伏发电阵列、箱式变压器设备基础施工及安装工程、场内集电线路及电力电缆工程、变电站、场内通讯工程、场内生产生活附属设施、电气设备到场验收及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间监理工作),包括施工监理、调试监理等。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以及招标人关于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服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需提供承诺);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需提供承诺)或内蒙古能源集团相关文件(详见附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施工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近5年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项光伏发电项目200MW及以上规模施工监理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须为投标人,否则视为无效),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不少于1项单个光伏发电场项目200MW及以上规模施工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提供合同或任命文件或竣工报告等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23时59分59秒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能源集团达拉特旗防沙治沙50万千瓦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总投资:290000万元,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其中自筹20%,银行贷款80%,项目类型:新能源服务类项目,项目内容:监理。招标人为内蒙古蒙能光达新能源有限公司,行业监督部门:达拉特旗能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集团达拉特旗防沙治沙50万千瓦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
2.2规模:内蒙古能源集团达拉特旗防沙治沙50万千瓦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本期建设容量为50万千瓦,远期规划容量50万千瓦。项目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501.26752MW。拟建设1座220kV升压站以及其他项目必须的设备和建筑。
2.3建设工期:计划2024年底前开工、2025年底前全容量并网。
2.4监理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光伏场区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025年9月15日完成全容量并网。(工期共257日)开始监理日期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结束日期至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5工程质量标准: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检验合格,达标投产。
2.6招标范围:
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工程升压站和光伏工程从建设施工准备工作、进场道路工程(包括对已有道路改造)、场内道路工程、升压站、光伏发电阵列、箱式变压器设备基础施工及安装工程、场内集电线路及电力电缆工程、变电站、场内通讯工程、场内生产生活附属设施、电气设备到场验收及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间监理工作),包括施工监理、调试监理等。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以及招标人关于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服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需提供承诺);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需提供承诺)或内蒙古能源集团相关文件(详见附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施工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近5年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项光伏发电项目200MW及以上规模施工监理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须为投标人,否则视为无效),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不少于1项单个光伏发电场项目200MW及以上规模施工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提供合同或任命文件或竣工报告等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23时59分59秒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